2013年3月7日
  買了鉗子、刀子、繩子和打火機等工具,去前男友家的建材店伺機放火
  2013年3月26日
  攜工具來到同一家店伺機放火,前男友母親報警,警方來勘察
  隨後,醞釀出第三次報複計劃
  2013年4月16日
  來到前男友家另一個建材店
  天黑後將旅社內一條褥子偷出來,砸開店里頂層玻璃棚,將褥子點燃扔進
  火勢蔓延較快,大量建材被燒毀
  一名17歲女孩與男友分手後,為報複男友,3次點燃男友家經營的店鋪,造成財物損失約50萬元。去年5月,女孩被興平警方抓獲。日前,興平市人民法院以放火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。
  一把火燒掉近50萬
  2013年,17歲的小妮(化名)在西安某高校上學,因與男友分手後遲遲無法釋懷,遂開始了“報複計劃”。同年3月7日,小妮買了鉗子、刀子、繩子和打火機等工具,去興平市西吳街辦前男友家經營的建材店伺機放火,因被髮現,未造成大的損失。同年3月26日晚,小妮再次攜工具來到同一家店伺機放火。起火後,小妮躲在店門外不遠處觀察。其前男友的母親發現店里著火後報警,不久,警方趕到現場勘查。隨後,小妮又開始了第3次縱火計劃。
  同年4月16日,小妮來到前男友家位於興平市南位鎮的另一個建材店,當日,小妮先來到建材店附近的一家旅社住下。天黑後,她將旅社內一條褥子偷出來,趁黑翻過幾家隔牆,向建材店摸去。為成功引燃建材店,小妮來到建材店的樓頂,用鉗子將頂層玻璃棚砸開裂口,將褥子點燃,從裂口處向內扔去。
  由於建材店內的材料屬易燃物品,火勢蔓延較快,店內存放的大量建材被燒毀。之後,其前男友家人向警方報案。經鑒定,被毀財物價值477787.80元。
  因縱火被判三年
  點燃前男友家店鋪後,小妮擔心前男友家人懷疑到她,用陌生號碼向前男友的母親發去兩條要挾短信。興平市公安局接警後,立案偵查,於同年5月3日將小妮抓獲,並刑事拘留。
  經警方調查,小妮的父母稱其患有心理障礙疾病,經司法精神醫學鑒定,其患有偏執性特征的品行障礙和心境惡劣障礙,警方認為其涉嫌作案期間有部分刑事責任能力。據此,犯罪嫌疑人小妮應該對其行為負刑事責任,之後,案件被移送到檢察機關,興平市檢察院對此案提起公訴。
  鑒於小妮案發時系未成年人,興平市法院對此不公開開庭審理。
  調查中,小妮的家人與其前男友家人就此案的民事部分達成了調解,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10萬元,取得被害人諒解。
  法庭在案件庭審中瞭解到,小妮性格內向,平時與家人、同學溝通較少,個性比較強,遇到感情問題未能正確處理,導致走上犯罪道路,經過法庭教育,被告人對自己的行為表示很後悔,願意悔改,其家人也認為疏於教育,表示以後要加強對孩子的教育。
  近日,興平市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,以犯放火罪判處被告人小妮有期徒刑3年。
  實習記者 戚國華 華商報記者 趙方 通訊員 吳衛江 費春進 
編輯:SN1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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