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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新華網昆明10月27日電 (記者 白靖利)新聞事件發生後,一些地方不是主動地回應輿論關切,及時發佈相關信息,首先想到的就是“家醜不可外揚”,於是千方百計地“捂緊蓋子”“堵嘴巴子”“拖罰單子”,試圖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。然而,過去許多事件已經證明,越是拼命“捂蓋子”,最終只會捅出更大的簍子。
  經過“非典”事件的洗禮和信息公開制度的約束,當前政府信息公開取得了長足進步,主動公開逐漸成為常態。然而,仍然有一些官員對新聞事件,尤其是負面事件的認知存在誤區。總是擔心會“損害地方形象”,甚至影響自己的政績。在這種心態之下,一些單位和負責人遇事後總是妄圖利用種種手段進行“公關”,讓知情者閉嘴,讓媒體消聲,讓事件平息。
  比起念“拖字訣”,以“正在調查”為藉口搪塞公眾和媒體,動用公權力“捂蓋子”,阻撓信息公開、發佈的做法顯得更為惡劣,不僅是對公民權利的粗暴干涉,也是不作為、亂作為的極端體現。這種做法,成為責任部門和個人逃脫法紀處分的黑暗掩體,受到傷害的卻是公眾的知情權以及政府部門的公信力。而後者,一旦受損,很難修複。
  公眾有知道真相的權利,媒體也有報道事實的義務。當權利和義務的實現受阻時,不得不尋求其他途徑。諸如依靠網絡上零星的線索進行“連猜帶蒙”的解讀,不但有可能造成“謠言”滿天飛,甚至還會導致事件的惡化。山西苯胺泄漏等事件就是很好的例子,在造成社會公眾大面積恐慌、影響事故解決之後,“捂蓋子”的官員並沒有保住自己的官位。而在成都公交車燃燒案的事件處置中,政府迅速公佈權威信息,直面公眾疑惑,不但保持了社會穩定,也有力地維護了政府的公信力。
  正反兩方面的例子已經充分表明,“捂蓋子”的思維和做法行不通,非但“捂”不出執政能力,反而會捅出更大的簍子。事實上,在現代傳播格局下,地方“捂蓋子”越來越難。要想真正打造政府形象,提高公信力,突發事件的處置是關鍵,除了學習各種“危機公關”,更為重要的應該是坦誠相待的態度,無論是對媒體還是公眾。而及時收集輿情反映,切實解決實際問題,遠比事後手忙腳亂“捂蓋子”來得實在。
(編輯:SN064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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